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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查询

网站地址: https://122.gov.cn/m/index/

网站行业: 汽车

  • 49次
  • 2024-09-12

查询

方式

交通违章查询是指通过网络或者查询终端的方式,查询机动车辆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汽车违章查询有交通支大队终端查询、汽车违章网站查询,电话查询、手机短信查询、手机软件查询等五种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新锐查询频道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各市各区县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各市各区县发布的特服号码,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5、在手机上安装手机app软件,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汽车车型等,即可查询汽车违章信息。

步骤

1、选择车辆违章省份的交通违章查询。

2、点击进入该车所在城市或去往城市。

3、输入相关信息(姓名、车牌号、驾驶证号)即可快速、准确查询违章记录情况!

代码查询

交通违章代码查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2022)

违法代码

违法行为名称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强制措施类型与依据

违法记分

处罚

备注

机动车通行

10010

驾驶拼装的摩托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六条

《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收缴物品:《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0

罚款5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11

驾驶拼装的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六条

《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收缴物品:《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0

罚款15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12

驾驶拼装的营运载客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六条

《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收缴物品:《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20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收缴物品:《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0

罚款5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21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扣留机动车、收缴物品:《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0

罚款15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23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营运载客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扣留机动车、收缴物品:《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3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法》第一百零一条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40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50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1000,处10日拘留

10051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营运载客汽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10052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500

10060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以外的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800,处10日拘留

10061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营运载客汽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1500,处15日拘留

10062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400,处5日拘留

10070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办法》对车辆类型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1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71

把营运载客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72

把摩托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73

明知他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0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80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办法》对车辆类型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1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81

把营运载客汽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82

把摩托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4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83

明知他人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将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校车等重点车辆交由其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0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90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办法》对车辆类型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91

把营运载客汽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1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92

把摩托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2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093

明知他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仍将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校车等重点车辆交由其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100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营运汽车的

《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1000

10101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营运汽车的

《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500

10102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摩托车的

《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200

10110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七条

收缴物品:《法》第九十七条

0

罚款2000

10120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七条

收缴物品:《法》第九十七条

0

罚款2000

10130

在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出示有效电子驾驶证不予处罚

10140

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出示有效电子驾驶证不予处罚

10160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200

10170

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法》第十七条

《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0

罚款0-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2倍罚款

10180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法》第三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190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法》第三十七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200

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230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240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250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260

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

《法》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310

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350

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361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

《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362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370

未将故障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法》第五十二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380

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

《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390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法》第五十六条、《条例》第六十三条

《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0

罚款100

现场执法用,先履行告知程序,再依法予以处罚

10391

违反交通信号,在严管路、城市快速路停车的(限辅道)

《法》第五十六条、《条例》第六十三条

《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0

罚款100

在提醒纠正的同时可予以处罚

10392

违反交通信号,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停车的

《法》第五十六条、《条例》第六十三条

《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0

罚款100

在提醒纠正的同时可予以处罚

10393

违反交通信号停车,造成车辆缓行、交通拥堵的

《法》第五十六条、《条例》第六十三条

《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0

罚款100

在提醒纠正的同时可予以处罚

10394

违反交通信号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法》第五十六条、《条例》第六十三条

《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0

罚款100

在提醒纠正的同时可予以处罚

10395

违法停车在当日已被提醒纠正且不予实施处罚,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法》第五十六条、《条例》第六十三条

《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0

罚款100

先履行告知程序,再依法予以处罚

10396

违反规定停车的

《法》第五十六条、《条例》第六十三条

《法》第九十条

可以拖移机动车:《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0

罚款100

非现场执法用,先履行告知程序,再依法予以处罚,

10410

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430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470

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

《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480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首违警告

10490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10500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

《条例》第六十四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510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道口通过的

《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520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时间通过的

《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530

机动车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不依次待渡的

《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540

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

《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550

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

《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条例》第六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560

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的

《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570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的

《条例》第六十七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50

10580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的

《条例》第六十七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50

10590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600

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610

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

《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620

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

《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630

拖拉机载人的

《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640

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五十条第十项

0

罚款100

10651

申请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

0

罚款200

10661

申请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

0

罚款200

10671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六条

0

罚款500

10681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2000,可以处15日拘留

10690

使用教练车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

《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700

实习期内未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720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

《法》第二十一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730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法》第二十一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10750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10760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法》第三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10770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780

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0

罚款500

10781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事故等后果的

《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10日拘留

10800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八项

0

罚款200

10820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

《法》第九十条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200

10830

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法》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三项

0

罚款200

10840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五项

0

罚款200

10850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六项

0

罚款200

10860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条例》第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七项

0

罚款200

10871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小型客运车辆拆卸座位的)

《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0

警告

10872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摩托车加装伞具或防风罩的)

《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0

罚款200

10873

小型客运、货运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小型客运车辆拆卸座位除外)

《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0

罚款200

10874

大中型货运、客运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0

罚款500

10891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行李舱装载货物未超过核定载质量)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0

警告

10892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车货总质量尚未超过车辆核定总质量)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0

罚款500

10893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行李舱装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且车货总质量超过车辆核定总质量)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0

罚款1500

10894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人货混装)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0

罚款2000

10900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10910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10920

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930

驾驶时观看电视的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940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法》第四十三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0950

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的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960

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的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970

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980

实习期内驾驶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10990

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11020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项、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100

11030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条例》第四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200

11110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100

11160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100

11170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100

11180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三条、《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

1

罚款200

车辆使用性质非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三条、《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

1

罚款200

22.5.1以后启用

11190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法》第五十一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50

1120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法》第五十一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50

11210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法》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200

11220

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

《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200

11230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200

1124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的

《条例》第五十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100

11250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200

11260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1

罚款200

11261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1

罚款200

11270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200

使用性质为OPQS

1128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200

11290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200

11300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200

首违警告

13040

从前车右侧超车的

《条例》第四十七条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050

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

《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060

前车掉头时超车的

《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070

前车超车时超车的

《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080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090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100

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

《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110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法》第五十二条、《条例》第六十条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120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100

13130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100

13140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第五十二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100

13150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100

13160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100

13270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法》第五十二条、《条例》第六十条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330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

《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340

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

《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100

13550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100

13560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100

13570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580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100

13590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600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交通方式为B、G、H、Q且使用性质非危化品运输

13401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三条、《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

3

罚款200

2022.4.30停用

13610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三条、《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

3

罚款200

2022.5.1启用

13620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3631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等候、缓慢行驶时,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

《法》第四十五条

《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3

罚款200

13632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等候、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法》第四十五条

《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项

3

罚款200

13633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等候、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的

《法》第四十五条

《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3

罚款200

13634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等候、缓慢行驶时,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法》第四十五条

《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六项

3

罚款200

13640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3

罚款200

13650

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3

罚款200

13661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3

罚款500

30%<=(实载量-核载量)/核载量<50%

13662

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3

罚款500

30%<=(实载量-核载量)/核载量<50%

13671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载客一人)

《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3

罚款500

13672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二人以上不足五人)

《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3

罚款1000

13673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五人以上)

《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3

罚款2000

13680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九条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使用性质非OPQSBE 20%<=(实载量-核载量)/核载量<50% 核载量<7

13690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道路类型非高速、城市快速路

13710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50

13720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3

罚款200

1373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法》第三十五条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16101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营运载客汽车的

《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6

罚款1000,处15日拘留

16102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摩托车的

《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6

罚款200,处5日拘留

16103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办法》对车辆类型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6

罚款500,处10日拘留

16170

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180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190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210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6

罚款500

16220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230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6

罚款500

16250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法》第三十八条、《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28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290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300

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310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3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330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340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350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400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410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430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可以扣留机动车:《法》第七十二条

6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16440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扣留机动车、拖移机动车:《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6

罚款200

16451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足百分之百)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6

罚款1000

(实载量-核载量)/核载量>=50%

16452

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足百分之百)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6

罚款1500

(实载量-核载量)/核载量>=50%

16453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超过百分之百)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6

罚款1500

(实载量-核载量)/核载量>=50%

16454

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超过百分之百)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6

罚款2000

(实载量-核载量)/核载量>=50%

16460

驾驶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470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480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490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16500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6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类型非高速、城市快速路

16501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6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类型非高速、城市快速路

16510

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处罚主体: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

6

罚款5万

17101

驾驶公路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12

罚款1000

17102

驾驶公路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12

罚款2000

1712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

12

罚款2000,暂扣驾驶证6个月

1712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40毫克以上不足60毫克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

12

罚款1500,暂扣驾驶证6个月

17123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20毫克以上不足40毫克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

12

罚款1000,暂扣驾驶证6个月

17140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12

罚款2000

172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17230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17240

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17250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17320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可以扣留机动车:《法》第七十二条

12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17330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倒车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17340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逆行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17350

在城市快速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17360

驾驶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12

罚款200

17370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百以上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17380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限速分别为60、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7381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限速分别为60、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分别达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7390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限速分别为60 、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7391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限速分别为60 、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分别达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7400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12

罚款3倍以下最高5万

1741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限速分别为60、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7411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辆在限速分别为60 、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分别达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7420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限速分别为60 、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7421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辆在限速分别为60、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分别达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7430

驾驶校车在限速分别为60、70、80公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7431

驾驶校车在限速分别为60、70、80公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901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驶摩托车、拖拉机)

《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可以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9

罚款200

1901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摩托车、拖拉机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

《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9

罚款500

19013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营运机动车)

《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9

罚款1000

19020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9

罚款200

19030

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

9

罚款200

19040

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

9

罚款200

19050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9

罚款200

19060

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9

罚款200

19070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

《法》第九十条

9

罚款200

19080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

《法》第九十条

9

罚款200

19090

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9

罚款3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9120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法》第四十九条、《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9

罚款200

19130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9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类型非城市快速路

19131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9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类型非城市快速路

1914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9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类型非城市快速路

19141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9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类型非城市快速路

19150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限速分别为60、70、80)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9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类型非城市快速路

19151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9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类型非城市快速路

19160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120、140、16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9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类型非城市快速路

19161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9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类型非城市快速路

非机动车通行

20010

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可以扣留非机动车:《法》第七十二条

0

罚款500,处15日拘留

20020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可以扣留非机动车:《法》第七十二条

0

罚款500

20030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040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法》第三十五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050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060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

《法》第三十七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070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法》第三十八条、《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080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090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法》第五十七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100

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畜力车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法》第八十九条

可以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110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速行驶的

《法》第五十八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121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15公里以上未达25到公里的

《法》第五十八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122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25公里以上未达35到公里的

《法》第五十八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123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35公里以上的

《法》第五十八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130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条例》第七十一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140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

《法》第五十九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150

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法》第五十九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160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

《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170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强行进入的

《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180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的

《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190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

《法》第八十九条、《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0

警告

20200

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的

《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

《法》第八十九条、《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0

警告

20210

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法》第八十九条、《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0

警告

20220

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无交通标志标线,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法》第八十九条、《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0

警告

20230

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右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

《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240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250

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

《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法》第八十九条、《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260

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

《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270

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

《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280

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法》第八十九条

可以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290

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300

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310

驾驶非机动车攀扶车辆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320

非机动车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330

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340

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350

驾驶非机动车时扶身并行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360

驾驶非机动车时互相追逐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370

驾驶非机动车时曲折竞驶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380

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390

在道路上骑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400

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八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410

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九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420

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九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430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十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440

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

《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20450

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未下车牵引牲畜的

《法》第六十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460

畜力车并行的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470

驾驶畜力车时驾驭人离开车辆的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480

驾驶畜力车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超车的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490

驾驶两轮畜力车不下车牵引牲畜的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500

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的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四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510

随车幼畜未栓系的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四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520

停放畜力车时未拉紧车闸的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五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530

停放畜力车时未栓系牲畜的

《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五项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20540

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20550

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的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第七十三条

《法》第八十九条

扣留非机动车:《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

30010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二条、《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三十九条、四十三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020

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030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

《法》第六十一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30040

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

《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一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30050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法》第六十二条、《条例》第七十五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30060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法》第六十三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10

30070

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法》第六十三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10

30080

行人扒车的

《法》第六十三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090

行人强行拦车的

《法》第六十三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100

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法》第六十三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110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时,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带领的

《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10

30120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未使用导盲手段的

《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30130

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

《法》第六十五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30140

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

《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30150

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160

行人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170

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

《法》第六十二条、《条例》第七十五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10

30180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

《条例》第七十六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30190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法》第五十一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10

30200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法》第五十一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10

30210

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

《法》第六十六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220

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法》第六十六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30230

乘车人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法》第六十六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10

30240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10

30250

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30260

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270

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干扰驾驶的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280

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30290

乘车人在机动车行驶中跳车的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30300

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

《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五项

《法》第八十九条

0

警告

高 速 公 路 特 别 通 行 规 定

40010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

《法》第六十七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40020

拖拉机驶入高速公路的

《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40030

非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法》第六十七条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50

40040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车上人员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

《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法》第八十九条

0

罚款20

40050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首违警告

40060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40070

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驶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40090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

《条例》第八十四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40100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首违警告

40110

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五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40120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40140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

《条例》第八十三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40150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载人的

《条例》第八十三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4016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40170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40180

驾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法》第六十七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41010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法》第五十一条

《法》第九十条

1

罚款50

43020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六十条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43030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六十条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4306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的

《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43110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4312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3

罚款200

4608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4609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46100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46110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46120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46160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6

罚款200

47010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47020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47030

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4706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47070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47080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47090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12

罚款200

47101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8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7102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8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7111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8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7112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8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7121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8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7122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8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7131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8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7132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8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7140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未达到180公里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七十八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7141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时速达到180公里及以上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12

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901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9

罚款200

49020

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条

9

罚款200

其他规定

50010

伪造、变造摩托车、拖拉机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3000,处5日拘留

50011

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4000,处10日拘留

50012

伪造、变造营运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5000,处15日拘留

50020

伪造、变造摩托车、拖拉机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3000,处5日拘留

50021

伪造、变造拖拉机、摩托车以外非营运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4000,处10日拘留

50022

伪造、变造营运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5000,处15日拘留

50030

伪造、变造摩托车、拖拉机机动车行驶证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3000,处5日拘留

50031

伪造、变造拖拉机、摩托车以外非营运车辆行驶证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4000,处10日拘留

50032

伪造、变造营运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5000,处15日拘留

50040

伪造、变造摩托车、拖拉机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5日拘留

50041

伪造、变造拖拉机、摩托车以外非营运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2500,处7日拘留

50042

伪造、变造营运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3000,处10日拘留

50050

伪造、变造摩托车、拖拉机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5日拘留

50051

伪造、变造拖拉机、摩托车以外非营运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2500,处7日拘留

50052

伪造、变造营运车辆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3000,处10日拘留

50060

伪造、变造摩托车、拖拉机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3000,处5日拘留

50061

伪造、变造拖拉机、摩托车以外非营运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4000,处10日拘留

50062

伪造、变造营运车辆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5000,处15日拘留

50070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3000,处5日拘留

50071

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摩托车以外非营运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4000,处7日拘留

50072

使用伪造、变造的营运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0

罚款5000,处10日拘留

50100

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5日拘留

50101

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摩托车以外非营运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2500,处7日拘留

50102

使用伪造、变造的营运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3000,处10日拘留

50110

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拖拉机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5日拘留

50111

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摩托车以外非营运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2500,处7日拘留

50112

使用伪造、变造的营运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0

罚款3000,处10日拘留

50130

使用其它摩托车、拖拉机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0

罚款3000

50131

使用除摩托车、拖拉机以外的其他非营运机动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0

罚款4000

50132

使用其他营运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0

罚款5000

50160

使用其他摩托车、拖拉机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0

罚款3000

50161

使用除摩托车、拖拉机以外的其他非营运机动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0

罚款4000

50162

使用其他营运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0

罚款5000

50170

使用其他摩托车、拖拉机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0

罚款3000

50171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0

罚款4000

50172

使用其他营运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0

罚款5000

50180

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事故,积极履行赔付义务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0

罚款500

50181

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事故,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0

罚款1500,可以处10日拘留

50182

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伤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50190

故意损毁交通设施,仅造成财产损失事故,积极履行赔付义务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0

罚款500

50191

故意损毁交通设施,仅造成财产损失事故,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0

罚款1500,可以处10日拘留

50192

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伤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50200

故意移动交通设施,仅造成财产损失事故,积极履行赔付义务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0

罚款500

50201

故意移动交通设施,仅造成财产损失事故,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0

罚款1500,可以处10日拘留

50202

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伤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50210

故意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仅造成财产损失事故,积极履行赔付义务的)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0

罚款500

50211

故意涂改交通设施,仅造成财产损失事故,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的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0

罚款1500,处10日拘留

50212

故意涂改交通设施,造成伤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50220

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

0

罚款1500,处10日拘留

50221

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50230

非法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

0

罚款1500,处15日拘留

50231

非法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

0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50240

在省道、县道道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一百零六条

0

罚款500

50241

在城市快速路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一百零六条

0

罚款1500

50242

在高速公路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一百零六条

0

罚款2000

50250

在省道、县道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一百零六条

0

罚款500

50251

在城市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一百零六条

0

罚款1500

50252

在高速公路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

《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法》第一百零六条

0

罚款2000

50260

擅自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

《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0

50270

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

《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0

50280

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活动的

《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0

50290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法》第十四条

《法》第一百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法》第一百条第三款

0

罚款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50300

其他机动车喷涂特种车特定标志图案的

《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50310

生产拼装机动车的

《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

收缴物品:《法》第一百条第三款

0

罚款200000

50320

生产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

《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

0

罚款200000

50330

销售拼装机动车的

《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

《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

0

罚款200000

50340

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

《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

《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

0

罚款200000

50350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

0

罚款200

50360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

0

罚款200

50370

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200

50381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一项

0

警告

50382

客运车辆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放大牌号不清晰的

《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一项

0

警告

50390

对符合暂扣和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法》第一百一十条

《法》第一百一十条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0400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

《条例》第一百零三条

《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撤销机动车登记许可

0

罚款2000

50410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条例》第一百零三条

《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撤销驾驶证许可

0

罚款2000

50420

12个月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

《条例》第二十五条

《条例》第二十五条

0

公告停用

50430

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

《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

《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处理依据:《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0

警告,依法处理

5044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等机动车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结果的

《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撤销依据:《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0

罚款所收检验费用5倍以上8倍以下罚款

5044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大型载客汽车,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核载十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等机动车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结果的

《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撤销依据:《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0

罚款所收检验费用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50450

擅自停止使用停车场或改作他用的

《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0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处以每车位每日100元罚款

50463

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办法》第六十条

0

罚款2000

50464

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两次以上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

《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办法》第六十条

0

罚款5000

50470

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的

《法》第十六条第二项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扣留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0

罚款500

50480

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

《法》第三十一条

《法》第一百零四条

0

罚款200000

50500

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扣留机动车:《法》第一百条第一款、《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0

罚款100,000

50510

车辆所有人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扣留机动车:《法》第一百条第一款、《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0

罚款100,000

50520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扣留机动车:《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0

50530

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扣留机动车:《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0

50540

伪造、变造校车标牌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扣留机动车、收缴物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0

罚款5000

50550

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0

罚款500

5056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0

警告

50570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摩托车、农用车驾驶证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收缴物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0

罚款200

50571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摩托车、农用车以外机动车驾驶证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0

罚款500

50580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5万

50600

组织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

0

罚款5倍以下最高10万

50610

组织他人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

0

罚款5倍以下最高10万

50620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0

罚款1000

50630

机动车驾驶人在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中弄虚作假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0

罚款1000

50640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0

罚款2000

50650

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没有违法所得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2万

50660

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在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中弄虚作假,没有违法所得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2万

50670

组织他人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没有违法所得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2万

50690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0

罚款2000

50700

组织、参与实施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并谋取经济利益的

《条例》第一百零三条

《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0

罚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万

50710

组织、参与实施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并谋取经济利益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0

罚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万

50720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0

罚款500

50730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0

罚款2000

50750

组织、参与实施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牟取经济利益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

0

罚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万

50760

组织、参与实施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并牟取经济利益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

0

罚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万

50770

组织、参与实施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牟取经济利益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

0

罚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万

50780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五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五款

0

罚款500

50790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五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五款

0

罚款2000

50800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

0

罚款1000

50810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二款

0

罚款2000

50820

组织他人实施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违法所得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三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三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2万

50830

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有违法所得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三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三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2万

50840

组织他人实施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没有违法所得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三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三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2万

50850

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没有违法所得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三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三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2万

50860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动车登记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

0

罚款500

50870

申请人通过机动车虚假交易、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手段,在机动车登记业务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0

罚款500

50880

组织、参与实施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动车登记牟取经济利益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0

罚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万

50890

组织、参与实施通过机动车虚假交易、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手段,在机动车登记业务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0

罚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万

50900

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有违法所得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2万

50910

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在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中弄虚作假,有违法所得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2万

50920

组织他人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有违法所得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0

罚款3倍以下最高2万

50930

处理交通事故时,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扣留事故车辆的

《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可以扣留机动车:《法》第七十二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0

78011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法》七十二条、《交通违法处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可以扣留机动车:《法》第七十二条、《交通违法处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0

57011

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拖拉机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12

罚款3000,处5日拘留

57012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12

罚款4000,处10日拘留

57013

使用伪造、变造的营运车辆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12

罚款5000,处15日拘留

57021

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拖拉机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12

罚款3000,处5日拘留

57022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12

罚款4000,处10日拘留

57023

使用伪造、变造的营运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12

罚款5000,处15日拘留

57031

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拖拉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12

罚款3000,处5日拘留

57032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12

罚款4000,处10日拘留

57033

使用伪造、变造的营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12

罚款5000,处15日拘留

57041

使用其他摩托车、拖拉机的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12

罚款3000

57042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12

罚款4000

57043

使用其他运营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12

罚款5000

57051

使用其他摩托车、拖拉机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12

罚款3000

57052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12

罚款4000

57053

使用其他营运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12

罚款5000

57060

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扣留机动车、收缴物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12

罚款5000

其 他 规 定

60010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载人的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020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拖带挂车的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030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大于牵引的机动车的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040

使用软连接装置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未保持安全距离的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050

牵引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未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的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060

使用汽车吊车牵引车辆的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070

使用轮式专用机械牵引车辆的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080

使用摩托车牵引车辆的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090

牵引摩托车的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100

未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转向或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机动车的

《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120

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

《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130

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140

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170

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法》第四十九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60183

补领后继续使用原(摩托车、拖拉机)机动车驾驶证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收缴物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0

罚款50

60184

补领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收缴物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0

罚款200

60190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

0

罚款200

60191

发生事实清楚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

《法》第七十条第三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

0

罚款200

60200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法》第十六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5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210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5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220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23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首违警告

60261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0

罚款200

60291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0

罚款200

60301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0

罚款200

60311

逾期不参加审验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0

罚款500

60320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检验血液/尿样:《条例》第一百零五条

0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330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检验血液/尿样:《条例》第一百零五条

0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340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检验血液/尿样:《条例》第一百零五条

0

罚款5000,处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351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在二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不足四十毫克/一百毫升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检验血液/尿样:《条例》第一百零五条

0

罚款1500,处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352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在四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不足六十毫克/一百毫升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检验血液/尿样:《条例》第一百零五条

0

罚款2000,处7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353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在六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不足八十毫克/一百毫升,或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扣留驾驶证:《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可以拖移机动车:《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检验血液/尿样:《条例》第一百零五条

0

罚款2000,处10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360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60370

挂车载人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60380

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法》第四十九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60390

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且当事人能够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的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400

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号牌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410

未按规定粘帖有效临时行驶车号牌的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420

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不足5mm且影响号牌识认的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430

机动车已安装号牌但未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440

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450

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

《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60460

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47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480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490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520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

0

罚款200

60530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六条

0

罚款500

60540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60560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处15日拘留

60570

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590

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600

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款

《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0

罚款20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0630

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60640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交通方式为K3、K4

60650

载货汽车牵引多辆挂车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660

半挂牵引车牵引多辆挂车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670

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680

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超过汽车本身的载质量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690

大型载客汽车牵引挂车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700

中型载客汽车牵引挂车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710

低速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720

三轮机动车汽车牵引挂车的

《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730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0

罚款3000

60740

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0

罚款3000

60750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0

罚款200

60760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0

罚款200

60770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0

罚款200

60780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0

罚款200

60790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0

罚款200

60800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志灯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0

罚款200

60810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停车指示标志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0

罚款200

60820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0

罚款200

60830

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0

罚款200

60840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

0

警告

60850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

0

警告

60860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

0

警告

60880

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890

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900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首违警告

60910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九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使用性质非OPQSBE (实载量-核载量)/核载量<20%

60920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930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使用性质为非OPQS(校车)

60931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使用性质为非OPQS(校车)

60940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十的

《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法》第九十条

0

警告

60950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960

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

《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六项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100

60970

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60980

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条

0

罚款200

60990

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

《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五十条第十四项

0

罚款100

处理办法

违章罚款

-

将被罚款违章行为

金额(元)

1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2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3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4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5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6

逆向行驶的

200

7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0

8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100

9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

10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

11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100

12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00

13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100

14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

200

15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50

16

不按规定超车的

200

17

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

100

18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200

19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的

200

2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200

21

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100

22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200

23

通过无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停车确认安全的

100

避免方法

1、熟悉交通法规。

2、熟练掌握驾驶车辆,眼睛可以看到的范围更大,不至于手忙脚乱的分散注意力。

3、尽量不要超速,也可以使用导航仪类的安全行车系统做测速提示。

4、经常看看地图,熟悉路线,减少出现绕弯的概率。

5、养成上网查看违章记录的习惯,以免年底车检不过。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缴费流程

传统缴费

交通违章缴费流程有两种:

一种是个人违章车辆缴费,只需带上车主身份证,驾驶证及违章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即可在办理窗口办理;

另一种是公司违章车辆缴费,除了需要个人违章车辆缴费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外,还需带上违章车辆所属公司开具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和代码证的复印件,且需盖上公章,方可办理。

网上缴费

各地交管部门技术监控资料记录且依法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即依法给予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在线销单,但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校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外。

违章相关

违章行为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交通违章后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扣押车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章记分

违章记分分值

指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纠正、处罚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行为的同时,根据其违章行为记录相应的分值。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9分、 6分、3分、1分 五种。

违章记分周期

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总分12分,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累加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记分值已满12分

驾驶员记分分值已满12分的,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考试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和道路驾驶合格后及时发还,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但同时被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期限未到的,应当在吊扣期满后发还。

累计12分以后

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再次记满12分的,除须重新参加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和道路驾驶考试外,还须增考场驾驶。驾驶员被记满12分,经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不参加考试的,撤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违章记分

机动车驾驶员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章记分的,免审验一次;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章记分的,同时延长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二年;机动车驾驶员连续十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章记分的,二十年内免审验和换证。

记分转入

当然也许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的。

交通安全

2022年新规发布

公安部新制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规定发布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公安部单独制定记分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调整后,共有一次记12分、一次记9分、一次记6分、一次记3分、一次记1分等5个梯次。新增一次记9分的记分种类,删除了一次记2分的记分种类。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为保证部门规章顺利实施,公安部加强部署,组织修订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等,确保新规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记分变化

在此次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有部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降低,如“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由原来的一次记12分调整为记9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由原来的记3分调整为记1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由原来的记6分调整为记3分

同时,部分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有升高,比如“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由以前的记2分升为3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也由以前的记2分升为3分。

另外,该办法也对“分虫”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将一次记满12分。

记分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现行交规记分规则如下

1、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2、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3、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4、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到5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异地违章

缴纳罚款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起实现全国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系统联网,驾车者无论在全国任何一地交通违法,其违法信息都将被转回车辆登记信息所在地,并且必须接受处罚。

异地交通违章怎么缴纳罚款?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

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那种情况你都要从接到罚单那天算起15天内办理 ,超过的话就会每天以罚款金额的百分之3加收罚款滞纳金。

吊销驾照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条第一至第二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至第二款以及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第四项和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或者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理方法

1.

车主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

特点: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2. 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

特点:一劳永逸,可节省不必要的舟车劳顿,但由于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仍需驾驶员本人办理。

3. 通过一些开展异地违章代办的车友俱乐部或其他相关经营机构办理,但要注意选择有正规资质和实力的机构,否则极易上当受骗。

特点:简捷方便,省去车主本人到场的麻烦。但由于国家至2013年对此项服务还没有相关的管理规定,责任和权利的归属是产生纠纷的隐患。

4. 通过邮政代缴违章罚款业务,邮政开展代缴异地违章罚款业务后,车主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异地交通违章罚款的缴纳,为车主节省时间和成本。

特点:但由于此项业务的实施需要邮政部门、交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等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因此至2013年此项代缴业务只在全国部分地区省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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